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42号)精神,2009年元旦放假时间为1月1日至3日,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补上1月2日(星期五)的课。
元旦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人员值班,保卫处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不得延误,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学院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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