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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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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校区留学生公寓宿舍租住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及中心: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学校对还没有购买到三亚校区教师村住房的在职在编教职工,可自愿租用留学生公寓宿舍。具体事项如下:

一、    租住资格

尚未购买到三亚校区教师村住房并在三亚校区工作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可自愿申请租房。

二、    房间配备条件

    有单人房和双人房两种,并配有卫生间,房间配备1.2标准的公寓床、书桌、椅子和衣柜。

三、    租金

单人房租金为每月500/间,双人房租金为每月800/间,水电费自付,学校给予租住留学生公寓的正式教职工每人每月补助260元。

四、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从2011111日至1110日,在三亚校区教师村有房的教职工不安排住宿,请自行处理。

五、申请方式

申请住房的教职工,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网站下载《留学生公寓宿舍租住房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交予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六、    其他

1. 租住的教职工必须签订协议书,并交纳住房押金。学校财产不能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 如需要安装空调,必须向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能安装。

3.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如查到给予一定的处罚。

4.其他非在编在岗人员需申请租房者,须向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租住,学校不给予补助。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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