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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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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关于征集遴选基建项目法律咨询专项服务律师团队的公告

根据《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热海大办〔202391号),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基建项目法律咨询服务律师团队,为我校7EPC项目提供法律咨询专项服务。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盟合作教育综合楼等7EPC基建项目法律咨询专项服务律师团队遴选。

2.项目基本情况:我校201712月先后开工建设了东盟合作教育综合楼等7EPC项目。自20189月后,施工出现进度滞后现象。经沟通,效果不理想,业主方拟通过诉讼解决。

3.招标控制价:15万元。

4.服务期限:1年。

二、比选条件

通过比选选定东盟合作教育综合楼等7EPC基建项目法律咨询团队,由选定的法律团队负责法律诉讼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条件

1.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在海南,设立10年以上,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执业信誉良好,拥有100名以上律师;

2.律师事务所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行业协会纪律处分;

3.熟悉政府行政工作,处理过房地产纠纷或者工程烂尾的案件经历,确定1名驻场律师定期在我校处理项目证据收集。

4.能够为我校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优秀律师团队提供服务,包含基建或者房地产方面的专业律师;

5.能够保障履行顾问职责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及驻场律师产生的必要费用;

6.与我校7EPC项目承建方无利益冲突。

(二)指派律师应具备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持有律师执业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是参加过工程纠纷、烂尾楼项目的诉讼案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应严格遵纪守法,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熟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及建筑行业政策法规,具有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丰富经验,了解行政机关运行工作流程;

5.熟悉应诉、复议案件的办理流程,具有较强的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三、比选方法

根据我院《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热海大办〔202391号)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

四、比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918日至9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行政楼五楼510室报名;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

2)《拟派驻律师基本情况表》;

3)初步服务方案;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负责人及拟组建的律师团队人员简介;

6)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律师事务所其他资质证明或荣誉证书等;

8)其他能证明律师事务所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注: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党政办公室(法律事务室)李老师,13945074865

  

 

 

附件:报名表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2023913  

相关附件: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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