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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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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热海大办〔202392号)要求,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比选控制价8元。

(三)服务期限:1年。

二、项目要求

(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服务。

(二)提供审查服务:审查、修改有关合同、协议、制度类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

(三)对学校的重大合同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四)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代理仲裁及诉讼案件。

(五)应学校要求,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

(六)协助开展依法治校实践、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七)提供其他与学校教育教学相关的法律事务服务。

(八)一般合同审核或法律咨询,2个工作日出具法律意见;重大合同审核或重大事件法律咨询,3个工作日出具法律意见;学校突发事件,3小时内律师出面参与解决。

、比选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条件:

1.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在海南,设立10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拥有20名以上律师;

2.律师事务所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行业协会纪律处分;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9月以后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纳税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熟悉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能够为我校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2人的优秀律师团队提供服务,并明确一名负责人;

5.能够保障履行顾问职责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

6.在诉讼案件和商务代理相互冲突时,不得担任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二)指派律师应具备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持有律师执业证,身体健康,在响应律师事务所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应严格遵纪守法,在年度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熟悉案件办理流程,具有较强的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5.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或在校学生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对获知的甲方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比选方法

根据我校《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热海大办〔202392号)相关规定进行。

、比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320日至3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行政楼510室报名;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

2.律所负责人服务律师基本情况;

3.初步服务方案;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服务团队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律师事务所其他资质证明或荣誉证书等;

7.其他能证明律师事务所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注:比选人须准备一式三份材料(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并密封,对自身提供的比选文件、资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党政办公室(法律事务室)李老师,0898-8865186613945074865

 

附件:报名表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2024319   

相关附件: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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